金管會週二(8月4日)表示,民眾檢舉,大誠保險經紀人公司某通訊處業務員經手之保單,有多位保戶於短期內持續辦理保單借款,再將款項追加投入原保單方式進行槓桿操作,共有81張保單有296次的借款動作,平均每張保單借了3.52次。金管會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並限期1個月改善。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該案件主要是業務員鼓勵保戶買投資型保單後再透過保單借款,去追加原投資型保單的保額,共有8位業務員經手84張保單貸款,其中81張保單有296次的借款動作,平均下來,每張保單借了3.52次,也就是業務員讓保戶不斷借款再投資,進行槓桿操作。
金管會指出兩項違反事實理由,第一項是「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缺失」,該公司內部稽核制度、自行評估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均未能適時發現上述違規情形,對於保戶於短期內不斷辦理保單借款案件未能採取適當政策與程序控制風險,顯然欠缺內控監督機制。
第二項則是「文宣管理缺失」,大誠保經業務員所使用的招攬文宣,並沒有經該公司同意,核有公司廣告、文宣控管欠妥的缺失。
張玉煇也提到,今年至今,已經有7家壽險公司、7家銀行、1家保經,因未管控保戶借款再投保而被罰。壽險公司包括法巴人壽(2件)、安達人壽、南山人壽、遠雄人壽、安聯人壽、保誠人壽及第一金人壽;銀行保經代部也有7家,有安泰銀行保經部、永豐銀保代部、兆豐銀保代部、台企銀保代部、一銀保代部、凱基銀保經部及遠東銀行保代部,保經的部分則是該次被處罰的大誠保經,共16件,罰鍰總額達新臺幣2,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