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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坤業以高檢主任身分退休? 基層檢籲速審拔官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去(108)年因涉入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關說案,遭調任高檢署主任,而「職期審查會」於7月中就已對他做出「不予連任」的審查結果,拔除主任一職;但劍青檢改指出,法務部至今仍未送「檢審會」審查,呼籲在彭退休前能通過審議、勿藉程序拖延。

劍青檢改17日表示,彭坤業關說案於去年3月21日爆發後,法務部長蔡清祥竟將彭坤業轉調高檢署主任,維持崇高殊榮,迄今一年半更穩若泰山,嚴重打擊基層士氣;儘管各界反對聲浪大,但法務部始終無具體進展。而據了解,彭坤業已報請於8月27日以主任的職務退休,更令基層檢察官深感憤怒,對檢察、法務部高層極度失望。

劍青檢改指出,依《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規定,若經「職期審查會」決議「不予連任」者,應由法務部向檢審會提出審議調任檢察官,且該審議結果也無須經法務部長同意或核定。而「職期審查會」早已於7月中作出彭坤業「不予連任」的審查結果,並於7月底報送法務部。

但劍青檢改質疑,法務部為何迄今仍未報送檢審會?眼見彭坤業已報請退休,法務部是否刻意藉行政作業程序拖延?劍青檢改呼籲,請法務部勿再拖延,盡速於8月26日前召開檢審會,對彭坤業「不予連任」的審查結果進行審議;否則也應公告相關作業日程、查明是否刻意拖延或有人為疏失,以昭公信。

對此,法務部官員表示,當初調整彭坤業職務時,事件原委尚未明確,因此先將他從檢察長平行調整為非首長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方便後續調查,絕無所謂「維持崇高殊榮」的考量。至於公務員辦理退休,是向其所屬機關提出,再由該機關向銓敘部函報;因此退休與職務調整是不同機關的權責,一切依照法定程序,從未以行政作業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