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昨(17)日 表示,為防中國假港澳身分來臺滲透,內政部已完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修正,未來現任或曾任中國大陸黨政軍的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定居時,都須經過跨部會聯審。
陸委會表示, 政府為強化涉陸港澳人士移居來臺之管理,以防範中國大陸人民利用轉換為港澳居民身分來臺定居,對我社會進行滲透、統戰、騷擾,甚或從事間諜行為等,已由內政部完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之修正。
陸委會強調,未來原為中國大陸人民以及現(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定居時須經跨部會之聯合審查,以加強安全查核,維護國家安全,這項修法作業,內政部將於8月17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