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遣返地、富成分的人去農村,農村也掀起了又一輪對地、富成分人群的迫害。1966年8月26日在北京市所屬的大興縣公安局的局務會上,傳達了公安部長謝富治的講話。其中要點之一是公安幹警要為紅衛兵當參謀,提供黑五類(地、富、反、壞、右)的情報,協助抄家。大興縣的屠殺運動直接來自縣公安局的指令。組織殺人行動的是公安局的主任、黨委書記。動手殺人,連孩子都不放過的大多是民兵。
文革中,很多人因在屠殺中「表現好」而得以入黨。據不完全統計,在文革中突擊入黨的,在廣西一省有9千多人是殺人後入黨的,有2萬多人是入黨後殺人的,還有與殺人有牽連的1萬9千多人。單從這一省的統計,就有近5萬共產黨員參與了殺人事件。
文革中,對「打人」也要進行階級分析:好人打壞人活該;壞人打好人光榮;好人打好人誤會。毛澤東當年講的這句話在肆虐一時的造反運動中廣為流傳。既然對階級敵人的暴力是他們「活該」,那麼暴力和殺戮也就廣泛傳播開去。
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縣人民武裝部的基層民兵屠殺「湘江風雷」組織成員及黑五類。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2,778戶,共4,519人。全地區10個縣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壞」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殺人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這僅僅是文革暴行中,一個地區的一個事件。在1968年初「革委會」成立後的清查階級隊伍運動中,內蒙古清查「內人黨」製造了35萬餘人被殺的血案。1968年在廣西有數萬人參與了對「四‧二二」群眾團體的武裝大屠殺,死人11萬。
(六、文化大革命─ ─邪靈附體,乾坤倒轉此章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