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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TNVR入法 農委會:非長遠之計

【記者賴玟茹/綜合報導】立法院25日召開遊蕩動物TNVR(捕捉、絕育、防疫及回置)入法公聽會。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動法盟)認為,若將TNVR入法,將衝擊「飼主責任」規範與教育,流浪動物問題更無解決之日。農委會認為,TNVR是方法之一,但並非對「人」的管理,不應該作為長期、常態性的行政機制。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25日在立法院舉行「遊蕩動物TNVR入法」公聽會,農委會官員、民間動保團體等受邀參與討論,探討我國流浪動物政策。鄭麗文認為,應該要從流浪動物的源頭做起,才能減少流浪動物,避免公立收容處出現緊迫情形,若是TNVR能夠入法,就可以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

農委會表示,國際間針對有效的人道犬隻族群管理,強調其必須因地制宜,並非單一策略通案適用,TNVR僅為方法之一。另法律是對「人」的行為進行管理,而捕捉、絕育、回置無主犬是目前盡速控制外面犬隻族群數量的短期技術性做法,不應作為長期、常態性的行政機制。 

民團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動法盟)認為,TNVR是國際上認可且重要的流浪動物減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雖未立法,但已在推行,其中「回置」應視為過渡且不得已的最後手段,需要更多元、周延的犬隻族群管理計畫方能真正達到流浪犬減量目標,並非TNVR立法即可以解決。

動法盟指出,流浪犬TNVR入法,將衝擊「飼主責任」之規範與教育,流浪動物問題更無解決之日。飼主責任觀念若無法普遍建立,流浪狗源頭不絕,「繁殖買賣」、「家犬成為流浪犬」、「TNVR由政府負擔經費與責任」三者間將形成弔詭的「產業鏈」,不斷循環消耗無辜動物的生命、愛狗人的心力、民間善款與政府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