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委託臺灣銀行於8月21日公告電擊槍標案,並將於9月30日開標。不過,據媒體報導,該標案6月17日就已經預告公告日期,並可公開閱覽投標規格,但契約條款附件內的電擊槍示意參考圖,竟然與某特定廠商的電擊槍規格、型號吻合,讓其他業者質疑有綁標之嫌。
而受質疑的廠商表示,警政署的示意圖是參考美國泰瑟公司的電擊槍型號,市面上還有其他相同類型的產品,他們生產的產品並非獨家規格。
對此,警政署也澄清,該採購案的規格,已廣就國內、外市場上最常用的規格充分討論,且已將本案訂為廠商採購共同規格,並無牽就、偏重及偏向任何一家公司的情形,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並無任何差別待遇。
此外,報導中也提到,受質疑廠商所提出的電擊槍款式,電流能量比起其他電擊槍明顯微弱許多,僅會產生些微麻痺、刺痛感,就像被電蚊拍電到一樣,並無使人喪失行動能力的效果。但該廠商強調,他們生產的電擊槍完全符合臺灣公務機關的標案規格。
警政署則強調,此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的方式,淘汰資格、規格及條件不及格的廠商;而評分達一定分數的廠商,則藉由價格競爭機制,發揮與最低標決標方式相近的效果,兼顧品質與價格。並考量廠商產能及履約期等因素,以複數決標方式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公開招標,過程完全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