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實施「港版國安法」後,傳出不少港人將移民國外,但我國「投資移民」門檻為新臺幣600萬元,使資金要求較低的「創業移民」成為港人移居來臺的另一種可能;行政院2015年開辦的「創業家簽證」,近期也在臺港民間交流的臉書社團中成為熱門討論話題。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出,針對中國以外的外國、港澳創業者,若符合「獲得國內外創投公司或國際募資平臺籌資200萬元以上」、「進駐政府認定的創新創業園區或育成機構」、「取得國內外專利」、「參與國內外具代表性創業或設計競賽得獎」、「擔任具創新能力的新創事業負責人並投資100萬元以上」其中之一者,由經濟部認定後即可申請「創業家簽證」。
港澳人士若要從境外申請,須透過大陸委員會駐香港或澳門辦事處遞出申請,並交由經濟部審議意見,並經內政部回覆意見,通過後便可取得1年期限的居留證;後續若設立公司且有營運事實,可再申請延長居留2年;而連續合法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者,則可申請定居。
日前因販售「中共禁書」而遭中共迫害的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正是以「創業家簽證」的方式來臺。林榮基在2019年以「銅鑼灣書店/台灣重啟/為自由的靈魂而開」為名,透過群眾募資平臺flyingV募集資金,不到20小時就募集到280萬元,使讓香港銅鑼灣書店得以於今年4月以「中山銅鑼灣書店」之名在臺北重生。
不過,依據「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規定,持「創業家簽證」來臺者,需符合「最近1或3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300萬以上」、「最近1或3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100萬以上」、「聘僱全職臺灣籍員工3人以上」等其中之一的條件,或其他足夠審核的營運實績,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者,才可展延簽證時效。
對於這樣的條件,林榮基坦言,「有點嚴苛」。他表示,即便政策讓港人有管道可以依循來臺生活,但相關條件的門檻仍不輕鬆,恐會讓港人在規劃來臺的階段就感到挫折,何況實際創業後還可能面臨營業稅金等問題,使港人來臺創業充滿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