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制中共對臺不斷威逼,美國在台協會(AIT)31日公布兩項解密電報,說明1982年雷根總統時代確立之對臺灣「六項保證」的更多細節;AIT表示,美國的立場主要關切為維持兩岸的權力平衡,因此對臺軍售的性能和數量,將完全取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帶來的威脅。
美國對臺六項保證包括:一、未同意設定終止對臺軍售的日期;二、未同意就對臺軍售議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徵詢意見;三、不會在臺北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四、未同意修訂《台灣關係法》;五、未改變關於臺灣主權的立場;六、不會對臺施壓,要求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談判。
根據AIT公布文件,第一則解密的電報是1982年7月10日由時任美國國務院次卿勞倫斯·伊格爾伯格發送給時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李潔明,該電報提供美國對1982年《八一七聯合公報》的解釋,因其與美國進行中的對臺軍售有關。
該電報闡述美國逐步減少對臺軍售的意願,取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平解決兩岸分歧的持續承諾。倘若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敵對侵略的態度,或建立軍事投射能力,導致區域的不安全或不穩定,則美國將增加對臺軍售。
AIT表示,這項立場表明,美國的主要關切為維持兩岸的權力平衡,因此對臺軍售的性能和數量將完全取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帶來的威脅。文件以「最後一項保證:美國將持續對臺軍售」作結。
AIT說,這些原則呼應了1982年8月17日雷根總統草擬的內部總統備忘錄,該備忘錄為美國針對1982年《八一七聯合公報》的解釋提供了指南。
第二則電報是1982年8月17日由時任美國國務卿喬治·舒茲發送給時任AIT處長李潔明,該電報揭示對臺「六項保證」,並在公開及私下場合強調上述立場。
AIT並表明,「六項保證」始終是美國對臺及對中政策的根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