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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操舟2死1重傷 橋檢:查無人為疏失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海軍陸戰隊7月3日在桃子園海灘操演時,膠舟2號艇意外翻覆,造成艇上官兵2死1重傷;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2日完成調查還原意外始末。橋檢認定,事故原因為「激浪頂起 2 號艇瞬間翻覆」,並無訓練不足、機械故障、以及裝備不足之情事,全案無人應負刑責。

橋檢指出,海軍陸戰隊99旅步二營於7月3日執行「聯合登陸作戰操演」預演,事發海域10分鐘內平均浪高2呎、最高3呎,並未超出突擊艇天候海象作業限制;惟海軍陸戰隊楊姓少校教官於上午8時許曾向李姓連長通報,「風浪較平常稍大」應注意安全,李姓連長便於8時20分集結所有舟艇,查看人員、裝備,並提醒各艇注意安全。

各艇人員遂於8點36分左右一字排開,演練海上登陸行動。然而,8時48分時海上起一波激浪,先將離岸較近的6號艇打翻後,艇上落海7人時及時抓住膠艇;離岸約400碼的2號艇也在數秒後被同一波激浪頂起,艇上7人也全落海,卻只有顏員、謝員、吳員等3人及時抓住膠艇、救生圈而及時脫困。

檢方調查,翻覆的2號艇及操舟機業經檢驗合格,且均有按規定進行保養,翻覆前並無故障情形;操舟手阿姓士兵也已完成操舟訓練,同艇乘員均已取得合格簽證,全部乘員均有穿著檢驗合格之救生衣;且操演時的海象亦符合突擊艇作業標準,操演地點也有配置救護車、救護人員及戒護艇,且事故發生後並無延誤搜救的情形。

因此,檢方認定,事發原因為2號艇進入激浪區,遭湧浪頂起後從右側往左側翻覆,導致蔡姓及陳姓士兵生前落海,因窒息及其併發症而死亡;事故應為海面瞬間湧浪所導致,查無人為疏失須究責,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