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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安珀警報」形同虛設 民團籲放寬啟動要件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高雄日前驚傳一起14歲少女遭性侵前科犯誘拐失蹤案,所幸警方已火速破案阻止憾事發生,但兒福聯盟等民間團體與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政署與臉書合作推出的「安珀警報」通報機制竟因條件太嚴苛而未啟動;刑事局則表示,將研議是否放寬要件。

兒盟指出,安珀警報(AMBER Alert)最早是由美國發起,當發生兒童誘拐或綁架事件時,執法機關會透過網際網路、電台、電視、手機簡訊、電郵等媒介發布警報,目的是希望藉由公眾力量迅速找回失蹤兒童。然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雖已於2016年底與Facebook合作推出安珀警報,但至今卻從未啟動過。

兒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表示,警政署與Facebook合作的「安珀警報」啟動要件僅有「未滿18歲之兒少擄人勒贖」、「未滿7歲者失聯24小時仍未尋獲,且疑涉刑事案件」等狀況適用,且需要先經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啟動條件太過嚴格。

李宏文指出,對比美國、加拿大安珀警報的發布要件,並無硬性規定「勒贖」,只要執法機關確認兒少遭誘拐或綁架事件屬實便可啟動,只有臺灣始終「掛蛋」。據警政署統計,近3年未滿18歲離家出走的人數共有1萬2,498人,平均每年約有4千人離家,但近3年的擄人勒贖案件卻僅有14件。李宏文直言,「很多家長不知道安珀警報的存在」。

王婉諭則表示,她將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將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法制化,解決現行兒少協尋工作推展的困難;並要求警政署儘速研議修正安珀警報通報要件。她也提到,離家兒少回家後再離家的情況很普遍,因此建立後續追蹤機制、找到兒少離家的原因,也是她未來在立院要著手推動的重點。

此外,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秘書劉昱均表示,高雄少女誘拐案能迅速破案,網友在網路上提供各種資訊也成為警方破案的重要線索之一;但加害人資訊在網路曝光後,也有可能湮滅證據、轉移被害人場所,造成偵查困難。而此案原為失蹤協尋,尋獲後轉為兒少保護案件;但相關資訊已曝光,如何保護被害者資訊就相當重要,希望媒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