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辦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由NCC林麗雲、王維菁兩位委員共同主持,LINE TV、美國商會等業者,與國會代表、產業公協會及學者進行意見討論。會中各界普遍認為,非法盜版業者每年造成283億元影視音損失,也應該納入管理。
NCC表示,自去年起開始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歷經多次內部工作會議討論,並召開多場學者專家、產業界諮詢會議,徵詢社會各界意見,草案於7月22日公布,共5章20條,草案預告期間至9月20日。
臺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表示,國內OTT產業正值萌芽期,用法律來規範業者,會造成許多產業的發展受限,並認為OTT專法應將非法盜版的業者也納管,因為一年造成283億元影視音損失,雖然有《著作權法》,但司法程序冗長,科技日新月異,盜版抓不勝抓,建議對盜版採取強烈措施,對正版業者則是採取軟性管理。
立視科技內容營運部副總謝玒玲則是表示,反對合法登記業者要揭露使用者的相關數據,畢竟與消費者利益無關,且屬於營業機密,若是揭密,沒有登記的境外公司就能取得資料,可能導致不公平競爭,影響境內合法業者的商業發展,並建議,應該對採用國內廠商的設備或投資國內的影視作品的平臺予以鼓勵。
臺灣IPTV頻道商協會法務經理郭聯彬表示,支持主管機關專法抓大放小的精神,但在這樣的精神下,使用者內容分享跟社群媒體的平臺都應該要納管,而主管機關也應打擊非法業者重於管理合法業者。
NCC表示,期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達到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我國文化傳播權,並形塑我國視聽服務產業發展之健全環境,而公聽會後將各方意見綜合研析,提報委員會議討論,在委員會決議後,程序將送行政院,再經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