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6日表示,國民黨屏東縣議員劉淼松所經營鍇霖公司,2年前被爆出違法在魚塭回填廢棄物,屏縣府隨後允許業者在魚塭興建農舍,使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有湮滅證據嫌疑,要求重啟調查;不過屏東縣政府回應,陳椒華把兩件不同事由的事情混為一談。
陳椒華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鍇霖公司營運土資場,2018年時將不明廢棄物回填魚塭,導致鄰近魚塭大量魚苗死亡,且魚塭回填物質有異常臭味,顯然不是鍇霖依法得收受的廢棄物。
她表示,經過多個環保團體檢舉,屏東地檢署認定有違法掩埋,但最後卻做出不起訴處分,原因在於屏東縣政府給檢察官的證詞,讓業者可以逃避違法。
陳椒華說,屏東縣長潘孟安的民調是所有縣市長中的第1名,連排名第7的台南市長黃偉哲都已經公開下令,強調學甲爐碴案如果發現不當掩埋,一定要在180天內清除完畢,反觀潘孟安「到現在都沒有清除」。
與會的農委會漁業署簡任技正葉進雄表示,農委會對農地容許的原則就是「農地要農用」,在處理措施上盡量避免地下水影響、土壤汙染,並要地方政府要求業者須使用改良填土,不得用砂石、磚瓦或其他有害物質回填,本案由於是地方政府就能決行的範圍,目前尚未釐清。
遭控包庇土資場 屏縣府:把兩件事混為一談
對此,屏東縣政府回應說,陳椒華把兩件不同地點、不同事由,只是同一負責人劉淼松的事情為混為一談。鍇霖公司為合法土資場,因再利用設備損壞,導致廢棄物未完成再利用,目前已遭環保署裁罰,至於土資場採樣檢測結果,皆未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規定標準值,因此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
縣府表示,另案農地上回填廢棄物部分,縣府在檢驗結果公布前,便撤銷許可,業者不服上訴,今年8月法院已判決縣府勝訴。至於農地上的回填物,檢驗結果並非有害物質,因此檢察官未起訴,但也已遭鄉公所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