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不入地府 靈魂代受刑
唐穆宗李恆元和五年(西元810年)五月,崔環罹患重疾,病中被兩個身著黃衫的陰吏帶到了地府,那裡有一座「判官院」。崔環在那兒看到數千人,人人都露出恐懼的表情,或者哭著,或者哀嘆著。其中一個黃衫吏進去稟告。一會兒,崔環聽到四聲以杖擊人的聲音。
進去稟告的黃衫吏出來後轉達判官的話,判官因崔環不撫養幼小,破壞莊園,沉湎酒色等過錯,罰他受輕杖,以示懲戒,並要崔環洗心革面,勿要再犯類似過錯。
崔環問:「判官是誰?」差吏回答:「司戎郎崔宣。」崔環一聽,當即流下眼淚,原來崔宣就是他的父親。沒想到父親去世後,到地府做了判官。崔環問到:「此身不入,何以受刑?」意思是,陽間的肉身進不到地府,怎麼能在陰間受刑呢?
陰差說:「凡人都有三魂,一魂在家,二魂入府受杖打呢!不信,你看看你的小腿,還有杖痕呢!」崔環遂即撩起衣衫,看到雙腿處各有杖痕四下。崔環這才意識到,雙腿已遭杖打。這時他感到杖刑令他痛苦不堪,舉足艱難,只得匍匐而行。
故事中,崔環的肉身沒有進入冥府,而他的兩個靈魂作為身體的一部分,代他來到地府受刑。類似這樣的例子,中國歷代有不少記載。
在另外空間 毒瘡的表現
清朝時期,中牟縣有一典史張某,後背長了一個毒瘡。張家為他請來巫士。巫士看過之後,走出張家的大門,轉而對人說:「張公必死無疑。」
這位巫士有些能力,能夠進入冥間。他看到張的父母憤怒地說,他們的兒子不孝。張父去世,張某祕不發喪,照常赴任做官。他在任上為官貪婪暴虐,且又不講道理。張的父母帶著巫士去了一個地方。
巫士看見張公赤裸著身體撲在地上。他的背上鑿有一個小孔,裡面放著薪火蒸灼,焚燒著體內的脂膏。
巫士看到這番景象,因而對人說:「受刑到了這個地步,他怎麼還能活?」不出幾日,張某就死了。
張某死後,從他的家鄉來了一個人,那人說,張某剛補授官職,其父就在家裡去世了,張某卻祕而不言,仍然帶著妻子赴任。此事鄉裡人固然知道,然而在中牟縣就沒人知曉。張某還沒去世,巫士就看到了他在冥間受刑的慘狀。原來,張某在人間肉身表現出的病痛,是他的靈魂在陰間受刑。
陽間作惡 陰間受罰
類似張某的例子,在《聊齋志異》中也記載了一例。有一人叫李久常,一日帶著酒食出遊,忽然看見一股旋風飛旋而來,於是他恭敬地把酒灑在地上祭奠。後來他有事出遠門,途中看到一處寬廣的庭院,但見殿閣恢宏壯麗。一個青衣人從裡面走出來,邀請他入內。李生因不認識此人,不便打攪,所以婉拒邀請。青衣人攔住他的去路,殷切地請他進去。
盛情難卻下,李生進去後穿過一層門,看見一女子,她的手足被釘在門板上。走近一看,竟然是他的嫂子。頓時,他驚懼不已。
李生知道嫂子手臂上長了一個惡瘡,倍受病痛折磨,已經一年多不能下床。李生心想,她怎麼能到這兒來?因而懷疑青衣人另有它意,心裡一害怕,不敢繼續前行。然而,青衣人一直催促他往裡走。
到了大殿,李生看見上面坐著一個人,頭戴王冠猶如帝王,氣象威猛莊嚴。李生跪在地上,不敢抬頭仰視。閻王命青衣人把李生扶了起來,安慰他說:「不要害怕。昔日我因吃過你的酒食,所以想見見面以表謝意,並沒有別的意思。」李生這才放下心來。
閻君提醒他,是否還記得在田野祭奠一事?李生頓時醒悟,知道他是神明,便叩首請他饒恕嫂子。
閻王說:「她太悍妒,應當受到這個懲罰。」經閻君解釋,李生才知道一段祕辛。原來三年前,李生哥哥的小妾生產時,腸子盤繞而下,嫂子暗暗把一根針刺在那妾的腸子上,致使小妾至今臟腑疼痛。閻君說:「這種做法哪還有人性?」
李生再三哀求,閻君就讓李生回去後,勸這個悍婦痛改前非。李生謝過閻王,走出大殿後,發現嫂子已不見了。
李生去哥哥家看望嫂子,見她躺在床上行動不便,卻仍辱罵著小妾做事不稱她心意。李生勸她:「嫂子不要再這樣了!今日你所受的痛苦,都是你平日嫉妒造成的。」他的嫂子不但不信,還憤怒地斥責他多管閒事,代其兄長欺負她這個老太婆。
李生輕聲地說:「你用針刺在人家的腸子上,該當何罪?」嫂子臉色驟變,問他如何得知?李生便把在閻王殿前看到的景象,以及閻君所說的話告訴了她。
這時,她嚇得顫抖不已,淚流滿面地哀告:「我再也不敢了!」眼淚未乾,她頓然覺得疼痛已消。從此,她痛改前非,隨著她洗心革面,身上的惡瘡也逐漸痊癒了。
後來那小妾再次分娩,腸子又墜了下來,先前扎上的那根針還在。李生的嫂子拔掉了那根針,小妾的腸痛也就痊癒了。
中國民間故事饒有趣味又富有啟迪。人身的病痛,表面看是毒瘡,而在眼睛看不見的空間裡,卻有不同的體現,解答了造成疼痛的主要原因。這些故事還給人提供了解除病痛的方法,即向神明懺悔,彌補道德缺憾,改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