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郵報》週三(10月14日)投下震撼彈,曝光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擔任副總統時,濫權向烏克蘭政府施壓的醜聞。週四(10月15日),該媒體爆出更多內幕,電郵顯示,拜登之子韓特(Hunter Biden)通過與「對我和我的家人感興趣」的公司賺錢,包括中國最大的私營能源公司華信(CEFC)。
一封於2017年5月13日發送給拜登、主旨為「期待」的電子郵件顯示,韓特被確定為「主席/副主席」,「薪酬待遇」「取決於與CEFC達成的協議」。CEFC是指總部位於上海的企業集團「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
他的薪水定為「850」,電子郵件中還指出「韓特對公司有一些期望,他將詳細闡述。」
此外,該電子郵件還概述了一項「臨時協議」。根據該協議,新公司中80%的「股權」或股份將平均分配給4個用首字母指代的人,其中1人是郵件發送者,另外3人是郵件接收者,「H」顯然指的是韓特。
另外,「吉姆」(Jim)持有10%,「H代大老闆(big guy)」持有10%。前白宮策士班農指證,「大老闆」指的是拜登,吉姆是拜登的弟弟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
韓特和「董事長」五五開
韓特還於2017年8月2日發過一封電郵,內容涉及他與後來消失不見的CEFC董事長葉簡明(Ye Jianming)達成的一項交易。該交易涉及一家控股公司一半的所有權,該公司有望每年向韓特提供1千多萬美元。
據報導,具有中共軍方和情報部門背景的葉簡明,於2018年初被中共當局拘留,從此音信全無,華信在今年早些時候宣告破產。
韓特在郵件中寫道,葉將(韓特)早些時候與華信簽訂的一份為期3年諮詢合約的條款優化了。根據該合約,僅「介紹費」一項,韓特每年便可收到1千萬美元。
「在我們於邁阿密會面,以創建一家更持久、更有錢可賺,我和他各擁有50%股份的控股公司後,董事長將這筆交易做了修改(優化)。」
韓特寫道,「諮詢費是我們收入的一部分,但董事長的這項提議對我和我家人之所以如此有吸引力,是因為我們也將成為持有合資公司投資股權和利潤的合夥人。」
一張攝於2017年8月1日的照片顯示了一份手繪「Hudson West」流程圖。根據流程圖,最終由韓特和被稱為「董事長」(Chairman)的人控制的兩個實體對「Hudson West」五五開(50/50)。
葉簡明支付韓特百萬律師費
《紐約郵報》獲得的文件還包括2017年9月簽署的「律師聘書」。葉的一名高級副手、香港官員何志平(Chi Ping Patrick Ho)同意向韓特支付100萬美元的律師費,「以就美國法律相關事務提供諮詢,就美國律師事務所或律師聘用和法律分析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