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陸媒「搜狐新聞」報導,10月12日,白城市洮北公安分局網安大隊的警察在「網上巡查」時,發現市民李某「非法使用」VPN翻牆軟體瀏覽境外網站。
李某隨即遭到傳喚,他的手機也被檢查,裡面儲存的大量境外網站擷圖成了「罪證」。最後,公安聲稱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的第六條和第十四條對李某進行警告,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這條新聞在19日被報導後,引來微博網友一面倒的罵聲。有人感慨,「改革開放了40年,收聽敵臺罪又回來了」、「連瀏覽境外網站的自由都沒有」。也有人指出,「VPN使用的也是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
「《憲法》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這通信自由和祕密前面要不要加『境內』兩個字,否則是不違憲?警察這樣執法就有爭議啊!地球人之間、地球物之間通信自由和祕密怎麼牆?為何牆?牆誰?!?!」
「翻牆是否可以進行行政處罰,無法確定。可以肯定的是,翻牆行為不構成犯罪,理由是法無明文規定。」「以前還遮遮掩掩說什麼翻牆幹壞事才會被抓,現在明目張膽去就告你翻牆犯法,你能怎麼著?」還有人嗆「警察有本事別選擇性執法」。他們留言說,「外交部可以合法登推特,屁民就不行?」「胡錫進自己微博裡就說他翻牆,怎麼不見處理?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帝吧出征、寸草不生』,該不該同樣處罰?」「快把推特上那麼多粉紅戰狼全抓起來。」
在中國,網友在網上發表言論,經常被禁言、刪除、封號,因言獲罪。不少中國網友因此翻牆到海外社交媒體上發文。但是,中共的網路審查已延伸到海外。不少使用推特的中國網民被中共有關部門約談,被要求刪除推文和帳號。也有人因發送推文而遭到拘留、逮捕,而且近來被處罰人數增多。僅浙江省,從2020年初截止到目前,因翻牆被行政處罰的個人已達57人;這一數據在2019年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