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KTV等八大營業場所淪為毒品犯罪溫床,臺中市府警察局展開為期兩周的掃毒行動,針對曾查獲施用或持有毒品的36家「特定營業場所」,及易涉毒營業場進行擴大臨檢。透過打擊熱點式查緝各類毒品犯罪,共15處場所遭查獲,累計案件達15件、逮補22人,查扣各級毒品705.17公克。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規定,特定營業場所人員若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卻未通報警察機關者,該場所負責人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令其停業或歇業。
另針對笑氣(一氧化二氮)的管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列為關注化學物質,非法持有笑氣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則加處相關刑責。
警察局表示,10月16日開始,執行為期2周「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專案行動」,動員近3000人次警力;為展現對營業場所「毒品零容忍」的決心,市警局於專案期間加強查緝毒品,除15處營業場所被查獲毒品,另透過「菸害防制法」等第三方警政手段,報請市府主管機關進行裁罰或列管的有69件,件數為全國第一,希望讓民眾能安心消費不受毒害。
市警局呼籲,特定營業場所業者如發現旅客有疑似攜帶、施用毒品或笑氣,應立即透過警局建制的「反毒通報網」,聯絡轄區分局、派出所或以110報案,也提醒一般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打造無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