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專案報告指出,航基站於去年3月9日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截獲的6.5公斤毒品郵包案,並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但郵包收貨人始終未出面,因此遲遲無法辦理毒品案函送,直到航業處本部今年11月間核對毒品積案時,才赫然發現證物遺失。
經調查局內部調查,承辦該案的調查官詹孟霖供稱,存放在航基站的證物,因查不到貨主等資訊,才會於去年11月委託調查官鄭翊獨自將證物運送至調查局鑑識科學處;後因遲未收到鑑識結果,才得知對方並未收到該批證物;向鄭翊追問後,他才聲稱在中途遺失。
調查局督察處13日約談詹孟霖、鄭翊、時任航基站副主任林聖智、時任航基站機動組長徐宿良等4人。督察處並對4人採驗尿液及毛髮,結果均無毒品反應。至於為何隱匿未報?詹孟霖說,他與林聖智擔心遭究責,因此未向上陳報。
為釐清案情,桃園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發動搜索,並約談時任航基站主任張益豐、督察處督察莊國僑、林聖智、徐宿良、詹孟霖、鄭翊等6人到案;經桃園地檢署複訊後,19日清晨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諭知詹、鄭2人各以10萬元交保;林、徐以5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海、出境,其餘2人則無保請回。
檢方認為,鄭翊運送6.5公斤安非他命毒品至調查局鑑識科學處,途中遺失實在「不可思議」;而依辦案實務,送驗只需採樣一些即可,不可能將6.5公斤的證物全部帶去,相關人員的說詞應有疑點。除了追查毒品下落,也將重點追究違法失職人員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