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釐清市售包裝米各項標示的正確性,行政院消保處近日與農委會農糧署合作,在北部的實體、網路商店採樣20件市售「包裝米」,並針對品質、品種項目及標示等進行檢測查核,20日公布調查結果,結果發現有1件碎粒含量超標,7件熱量標示計算錯誤,甚至有1件違規宣稱是「低蛋白保健米」。
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20件包裝米中,有1件品質規格不符規定,主要違規情節是碎粒含量7%,超過包裝袋標示CNS一等最高限度5%的標準,已依《糧食管理法》第14條規定處以限期改正,屆期若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而在標示項目中,王德明表示,有7件包裝米的熱量標示計算錯誤,占35%,其中1件更違規宣稱為「低蛋白保健米」,因蛋白質為非可宣稱的營養素,上面兩項違規皆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表示,違規產品除已請相關主管機關盡速督促業者改善外,也要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及使用包裝米時,應選購有品牌的食米,除選擇包裝標示完整外,更要選擇經政府輔導,品管良好的品牌,如CAS良質米廠商所生產的「臺灣好米」,另也須注意包裝袋標示內容,如碾製加工日期、產地、規格或等級、淨重、保存期限、碾製工廠名稱、地址、電話,其中碾製日期愈接近購買日期者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