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海外國人停復保爭議頻傳,只有遭遇生病或意外時才返台就醫,繳納一點費用就能恢復保,享有健保資源,考量民眾普遍觀感不佳,且爭議不斷,健保署研擬取消停復保相關規定,屆時出國兩年內民眾皆須繳納健保,另出國超過2年且遭除籍者,回台後需要繳清保費或等待6個月才能加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6日邀請衛福部長陳時中備詢,受訪時談到對海外國人健保停復保看法。陳時中表示,海外國人這部分因須修訂《健保法》,但考量爭議頻傳,且國人立場已趨於一致,該會著手來處理這些問題,預計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將提出相關草案進行修法。
根據現行《健保法》針對出國後停復健保的規定,一為出國6個月至2年者可依法停保,停保期間免繳保費;二是出國超過2年至4年者,雖會遭戶政機關除籍,但在4年回國設籍都可立刻復保;三是出國超過4年者,除了同樣會遭戶政機關除籍,回台後還須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繳費加保。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其實海外國人返台後,就醫投入的保費及支出金額相差並不多,考量國人對此舉觀感仍欠佳,因此健保署擬廢除僑民除籍前停復保權力,出國兩年內皆須依法繳費,且未來出國超過2年除籍退保者,一律須補繳出國期間保費或等待6個月後才能加入健保。
從旅外國人返國就醫科別來看,前3名依序為,牙齒相關疾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及過敏反應。李伯璋表示,希望藉此改善旅外國人平時並未持續繳納健保費,存就醫需求才返國加保的情形,並提升繳保費的公平性,健全健保財務及回應國人改革期待,在制度上將持續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