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冬全球疫情升溫!台中市配合中央「秋冬防疫專案」,民眾進出八大類場所須戴口罩,遇屢勸不聽者,將依法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搭乘公車不戴罩者,司機可拒載,也可報請警力協助。
台中市議會2日市政總質詢,議員關心中央啟動秋冬專案,及市府配合狀況。盧秀燕指出,秋冬防疫專案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其中政府各級機關屬「洽公」場所,因此中市府今起洽公須戴口罩。
盧秀燕強調,剛開始以勸導為原則,中央已規定若屢勸不聽,地方政府得開罰,這件事很重要,希望民眾遵守。
秘書處表示,物流、外送或郵務人員仍依照原有防疫措施,統一至台灣大道、陽明與文心第二市政大樓1樓「物流交付區」交貨;民眾至各局處洽公時也請配合量測體溫、消毒雙手及實聯登記。
在大眾運輸方面,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府自今年4月4日起,便實施搭乘大眾運輸應全面佩戴口罩規定,民眾普遍配合,部分忘記佩戴口罩的乘客,經駕駛員提醒後,也會立即將口罩戴上。
為防秋冬季疫情增溫,再次呼籲民眾上車前務必佩戴口罩,乘車時禁止飲食且盡量避免交談,若未依規定佩戴且勸導不聽者,駕駛員得拒載,並報請警方協助處理,依傳染病防治法可開罰3000元至15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