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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自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模式參照一般生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針對近日媒體關心高中實驗教育的「自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的相關程序,教育部表示,上傳學習歷程檔案程序參照一般生,差別僅在於自學生是由「實驗教育辦理者」負責認證,而非授課教師。可以是家長,也可以是其聘請師資,與一般學生是由授課教師認證不同。

配合108課綱,教育部預計在111學年度推動考招新制,其中一大變革就是推動「學習歷程檔案」,讓學生從高一(108學年度)開始記錄學習軌跡,減輕高三時準備升大學備審資料的負擔。

然而,近年實驗教育蓬勃發展,高中階段自學生越來越多,他們和一般學生不一樣,沒有國文、數學等固定課程教師幫忙認證學習歷程,擔心未來升學權益受影響。

教育部說明,已訂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在上傳項目和件數方面,一般生和自學生的上傳規範均相同,每年可勾選上傳至多6件學習成果,及至多10件多元表現作品,以利日後申請大學入學的資料準備;此外,不論哪種型態的高中生,如未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或學生因故無法使用或選擇不運用學習歷程檔案,仍可採現行PDF 檔案制度上傳「備審資料」。

教育部已在今年11月舉辦2場分區說明會,邀請實驗教育辦理者、教師、學生、各縣市政府承辦實驗教育業務人員參加。未來會持續辦理此類說明會,持續讓相關學生和家長掌握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