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共吉林省高院官方微信發布了李寧貪汙案二審宣判結果,李寧以貪汙罪改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在今年1月2日一審判決時,李寧被判刑12年,李寧及同案犯張磊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的指控主要集中在李寧的貪汙罪上。李寧被指控利用所擔任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以及負責管理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夥同被告人張磊採取侵吞、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汙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幣3,410萬餘元等。
李寧,中國工程院農業學部院士,為中國農業大學「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其主要研究方向為動物基因組學、體細胞複製動物及基因改造動物及動物乳腺生物反應器。2014年6月,李寧因涉嫌貪汙犯罪被立案偵查。李寧貪汙案歷時5年,今年1月2日,李寧被以「貪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外界注意到,二審判決書與一審判決書相比,刪除了有關李寧大量販賣淘汰實驗動物的相關內容。
在一審判決書中,除了貪汙罪,李寧還被指控,「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相關課題在研究過程中利用科研經費購買了實驗所需的豬、牛,對出售課題研究過程中淘汰的實驗受體豬、牛、牛奶所得款項,被告人張磊向李寧請示如何處理。李寧指使張磊將該款項交給報帳員歐某甲、謝某甲帳外單獨保管,不要上交。歐某甲、謝某甲遂將該款存入個人銀行卡中,累計金額為人民幣1,017萬9,201.86元」。
目前源於湖北省武漢市的中共病毒正肆虐全球,二審判決書刪除的上述內容引發關注。根據中國實驗動物信息網2016年的報導,中國每年有數以千萬計的實驗動物被使用,僅在湖北省實驗動物研究中心,每年就有大約30萬隻實驗動物出售或被用來做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