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導,經日本福岡、東京國稅局調查發現,有5家中國企業在日本逃漏稅,隱匿高達30億日圓(約合新台幣8億1000萬元)的所得。中資企業難以受到各國監管,主因是提出的審計文件未必確實,對此,美國參眾兩院已在本月初通過法案,要求中資企業符合美國審計規則,否則要求退市、打包走人。學者認為,臺灣監管中資企業也要與時俱進、不斷修法。
據《朝日新聞中文網》報導,經日本福岡、東京國稅局調查發現,在日本經營太陽能發電事業的5間中國貿易與集團公司,截至2018年為止共隱匿約30億日圓(約合新台幣8億1000萬元)的所得。
該報導指出,未列入的經費有11億日圓,應課稅對象有19億日圓,補徵稅共計約6億日圓(約合新台幣1億6000萬元)。
該報導披露,這5間公司,分別是:中國上海的貿易公司「上海猛禽科技」,位於福岡市的「宗像綜合開發」、「朝日國際」、「MERCHANT ENERGY第五」,位於靜岡市的「MERCHANT ENERGY第二」,這5間公司背後都由同一名中國男子經營,目前皆進行更正申報。
中資企業難以受到監管的狀況,已受到美國重視,美國眾議院在12月2日時,全票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要求在美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外國公司,必須遵守美國的審計標準,否則將面臨退市;據統計,目前美國監管部門未能有效獲取審計文件的上市公司中,中國公司佔比超九成。
對於中資企業難以受到監管的問題,國際關係學者、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授張國城受訪時表示,據他了解,很多中資企業在中國國內就有違法、不規範經營狀態,所以到了國外,還是沿襲在中國的習慣,並在世界各國造成許多問題;第二,與國際間其他國家的審計、會計規則相較,中國在制度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能接軌等問題。
他說,第三,中資企業在很多國家,都是負有政治任務,而不是純然經營企業,因此很多支出是不能夠按照正常審計程序列報的,「這本來就不是以純然商業經營為目的,而是以政治作為目的,因此美國新的法案對此展開打擊。」
中資企業在海外發展通常有三大政治性目的,張國城說,第一是藉由企業名義,向國外輸送人員,以從事搜集情報的工作,「他們不是來做生意的,而是藉此設立機構,達到監控海外華人社會的作用,這點是蠻常見的。」
他說,第二是以經營企業為掩護,以影響該國的媒體與政治,或是向他們提供現金等;第三是設法進口或是竊取其它國家不能輸出的中國的敏感性裝備,如:具軍事用途的裝備,「這類中企負責搜集不能出口到中國的科技跟技術。」
至於在台灣的中企是否存在此問題,他說,在美國等其它國家都有,「相信台灣也有」他建議,台灣的監管法律,不見得比美國嚴格,因此要不斷的修法,或是去了解狀況,「我們要時時刻刻的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