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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隔進口豬肉 「屏東幸福豬」標章開放申請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為推廣在地養豬產業、建立屏東豬肉品牌並區隔進口豬肉產品,即日開始受理「屏東幸福豬證明標章」申請,第一階段開放畜牧場申請,12月28日開放第二階段受理屠宰場分切場及販售豬肉商家、市場攤商申請。

政府明年元旦起將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農業處表示,「屏東幸福豬」標章是為推廣在地養豬產業、建立屏東豬肉品牌,增加民眾購買豬肉信心並區隔進口豬肉產品,讓消費者能夠更輕易的辨別來自屏東的優質豬肉,而特別制定。

證明標示有「屏東幸福豬」標章的豬肉及豬肉產品,原料肉都來自於屏縣屏東幸福豬,來源養豬場所生產的優質豬肉,農業處表示,保證不添加瘦肉精、藥物檢驗合格且於畜養過程注重環境衛生。

屏東縣政府108年5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取得「屏東幸福豬」標章註冊證,因應美豬進口另向該局申請變更標章使用規範書也已審查通過,目前先開放受理第一階段畜牧場申請。109年12月28日開放第二階段增加受理屠宰場附設肉類分切場,以及販售豬肉商家、市場豬肉攤商之申請。

農業處表示,符合資格的業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或逕送縣府農業處畜產科,經審核通過後即會發給標章或掛牌看板。凡申請通過「屏東幸福豬」標章之業者,屏縣府於符合各項產銷輔導及補助規定之前提下,將優先提供各項產銷輔導或提升養豬場經營等其他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