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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治淪喪 許智峯:法官淪打壓自由工具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針對香港反送中運動中,遭港警開槍射中左胸的港青曾志健流亡一事,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24日指出,曾志健流亡的決定,突顯香港司法制度的墮落。香港法治淪喪,罪魁禍首當然是當權者,但眾多自甘墮落的法官卻造成法治急速倒退、市民對法庭失去信任。他說,「若法庭不自覺制衡政府,便等同淪為政府打壓自由的工具。」

許智峯在臉書貼文指出,很多香港法官埋首配合警方「抓犯」,努力確保被政權打壓的被告人出席不公義審訊,卻對法律本身是否公正、政權有否違法濫權不聞不問。這些法官自甘墮落,背棄專業,有的面對不公義默不作聲,有的趨炎附勢,成為政權的一份子。

香港警方經常上門濫捕議員,社運人士等,許智峯表示,很多案情所涉及罪行性質根本不支持警方作入屋搜查,例如:立法會議員藐視立法會、騷擾會議進行的案件,與議員家裡的物品有何相關?警方申請搜查令,旨在入屋騷擾、威嚇案主及其家人,法官審批這類搜查令申請時,卻全面配合警方照單全收。

許智峯提及,西灣河警員開槍案、深水埗的士撞人案、慢必(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被襲擊私人檢控郭偉強案,均因律政司介入而撤控。三案均由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羅德泉對律政司介入及撤控照單全收,對律政司極粗疏的解釋無提過半句疑問或質詢。三案被撤是香港法治制度淪喪的標誌,突顯市民已經無法透過法律尋求公義。

國安惡法下,許智峯指出,法官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來個未審先囚,23日更有法官創立「香港國安法軟禁制度」,下令黎智英保釋期間不准離家、不准接受傳媒訪問,不准於社交媒體發文等大陸式軟禁折磨,讓香港人嘆為觀止。

「這些法官可曾有一刻思想掙扎過,想到《國安法》本身是由北京直接訂立的皇令、繞過議會,未經過任何人民授權下強行訂立的鎮壓工具?」許智峯嘆道,可悲的是,除了退休大法官李國能,沒有任何香港法官為香港的司法獨立、公正,就《國安法》對法治的衝擊,替香港說過任何說話。

除了未審先囚外,許智峯亦指出,終審法院日前終極裁定《蒙面法》合憲、合符比例,又指 「《蒙面法》旨在應對持續多個月暴力及不法情況⋯⋯危害公眾安全」 等,照單全收政府對反送中的立場,完全漠視警察違法濫暴、警察投訴制度徹底失效等事實。

對於判詞指稱,「立法會全權控制《蒙面法》之生效,立法會可修改及廢除」,許智峯說,他曾在立法會提出廢除《蒙面法》的私人條例草案,卻在保皇黨的阻撓下,連列入委員會討論都不容許,更不用說立法會任何反對聲音都可隨時被北京的皇法DQ(取消)了。終審法院的幾位法官的判決,若不是趨炎附勢,就是嚴重的脫離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