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020年12月31日發布2020年第3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76%,較上季及2019年同期都上升超過2%以上,房價負擔能力仍屬略低等級;其中,臺北市更高達61.14%,屬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內政部提醒,民眾勿因低房貸利率而衝動購屋。
2020年第3季全國房貸負擔率較上季上升2.12%、來到36.76%,相較2019年同季上升2.03%,房價負擔能力仍屬略低等級;而從6都來看也全都呈現上升的趨勢,臺北市較上季上升3.57%為61.14%,房價負擔能力等級過低;新北市較上季上升2.59%為48.63%,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偏低;其餘4都房貸負擔率雖有上升但仍在40%以下,房價負擔能力均為略低等級。
至於其他各縣市,除雲林縣、澎湖縣及基隆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好外,其餘縣市房價負擔能力下降。其中,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8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宜蘭縣、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花蓮縣等6縣市則為略低等級。另外,房價所得比為9.19倍,相較上季上升0.53。
而房貸負擔率上升的原因,內政部分析,因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0.46%,且5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63%降為1.359%,導致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6.67%所致;而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幅度高於住宅價格指數的原因,是由於民眾購屋型態轉變,住宅大樓、華廈的交易比例略微上升,且住宅大樓的平均屋齡較新、總價較高。
內政部提醒,雖然現行房貸利率為低利率,但房貸屬於長期支出負擔,民眾購屋前應審慎做好財務評估,將寬限期到期或利率上升之貸款負擔一併納入考量,不要因為低利率的誘因而衝動購屋,應審慎評估長期貸款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