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民2018年4月17日落馬,2021年1月5日因「受賄罪、貪汙罪、重婚罪」一審被判死刑。宣判後,賴小民提出上訴,1月21日,天津市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此前,賴小民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8年間,利用擔任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等職時,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下同)共計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
賴小民還被指控,2009年底至2018年1月間,利用擔任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夥同特定關係人侵吞、套取單位公共資金共計2,513萬餘元。
賴小民另被指控,在與妻子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育有子女。
2020年1月13日,中共央視播出的中紀委電視專題片披露,北京某小區的一處房屋是賴小民藏匿贓款的地方,房內有多個保險櫃,存放現金達2億多元。賴小民為了逃避調查,每次都要求行賄人用現金交付,他再開車到該處房子將錢放到保險櫃裡。他與一些關係密切的知情人之間,提及該處房子都是用暗語叫其為「超市」。
「拿了就往那兒一放,就像經常會去超市嘛,把這個名字叫超市。就在裡面的鐵櫃裡,鐵皮櫃,一分錢都沒有花,都放在那裡了。」賴小民在片中說。
不過,「超市」裡的這些現金也只是賴小民貪腐所得的一部分。他還收受大量房產、名車、名錶、黃金、字畫等。有中紀委官員在片中稱,「賓利車、奔馳車、阿爾法車,一個地下車庫那幾個車都是他的,都是百萬的豪車。」
賴小民還說,「金融行業天天跟錢打交道,而且接觸的老闆都是動不動幾個億、幾十個億、上百億的,給你點錢對他來說小菜一碟,對自己來說,覺得我支持他這麼大,都是幫他發展起來了,我自己也是覺得很正常的了。」
據報導,賴小民在華融安排了不少省部級、廳級官員子女。知情人士稱,「華融裡好多人是財政部高官的子女,地方大員的親友也不少。賴小民想藉此謀取政治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