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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禁用中國製通訊產品 全教產籲政府提供公務機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因資安考量,行政院去年宣布全面禁用中國製資通訊產品,且在去年12月中發函全國各級公務機關,要求今年底前汰換所使用或採購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根據媒體報導,學校調查教師使用手機品牌,引發教師反感,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則呼籲政府應免費提供公務機給學校教育人員使用。

媒體報導表示,某學校在校務會議中調查個人使用手機的品牌,引起部分教師反感,認為私人手機並非公務機,學校不該不分公私進行普查。對此,教育部表示,行政院為避免敏感公務資訊外洩,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要求各機關在民國110年底前汰換所使用或採購的中國廠牌產品。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要求公務機關擴大盤點,因此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發函轉知部屬機關、學校,要求到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的資通安全作業管考系統填報產品清冊。

教育部指出,依照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訂定的原則,公務用的資通訊產品不能使用中國廠牌,已採購的需列冊管理,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並將汰換。至於私人手機,依規定不能處理公務事務,使用中國廠牌更不能與公務環境介接。教育部因而請部屬機關及學校上網填報產品清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建議,若是由行政院直接提供公務機,規範廠牌,應該就沒有問題,呼籲行政院全面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公務用機,可同時規範使用單位之規格、品牌,如此既可避免學校誤購不合規定之資通訊產品,又可讓苦於預算不足之學校解除燃眉之急。

林碩杰說,若政府未提供公務用機,教育人員應可拒絕任何利用手機傳遞之業務、或任務,避免違反行政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