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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刑事大法庭審判長疑涉弊 民團質疑司法院包庇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司法院調查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外案,日前公布20名與富商翁茂鍾有不當接觸的法官名單,並將其中7人移付懲戒;但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揭露,司法院除了涉嫌包庇洪佳濱讓他將順利退休外,對於受承審案件被告辯護律師宴請的法官洪昌宏更是隻字未提。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在臉書粉絲專業表示,翁茂鍾的筆記本所揭露的司法醜聞,不是只有翁個人牽涉的弊案,在監察院去(109)年9月的調查報告中,清楚記錄著有1位律師曾於2004年6月23日在晶華酒店2樓鐵板燒宴請法官們,經進一步檢視出席的法官名單,赫然驚見時任最高法院法官、刑事大法庭首任審判長洪昌宏。

然而,設宴的律師黃泰鋒,當時正擔任「監委朱安雄家人詐領廢鋁罐補助、逃漏巨額稅款」案中共同被告的辯護人,該案被告上訴二審後於2003年11月27日遭高等法院駁回,因此委任黃泰鋒再上訴第三審,而洪昌宏正是三審合議庭法官之一。果然,最高法院於2005年2月3日認定其上訴有理由、撤銷原判決,將該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該協會強調,依據上述時間軸可清楚得知,洪昌宏在承審案件期間,竟接受被告律師設宴招待,嚴重違反《法官守則》與《法官倫理規範》,離譜至極,但在日前司法院的調查報告中,卻未揭露此事,也未將洪昌宏移付懲戒。

該協會質疑,這些資料從監察院公開的調查報告就可以找到,司法院是否有掌握?若沒有掌握,要人民如何相信司法院澈查的宣示?若有掌握,又為何沒有追究?後續是否應將洪昌宏移付懲戒?協會呼籲,司法院「全面調查」不應只是口號,所有涉弊的貪贓枉法都應徹查;唯有摒棄官官相護,才能挽回瀕臨崩解的司法公信力、重獲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