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院審理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6億元案,張綱維繼於去年12月28日延押2個月後,近日又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北院25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審理,他當庭表示,目前已籌到6千萬現金、2千萬人保,盼能交保去處理遠航強制執行案件、照顧罹癌的母親。
北院去年曾裁定張綱維以8千萬元現金、辯護人劉煌基律師提出2千萬元保證書交保停押,但張綱維始終籌不出錢,繼去年12月28日裁定續押2個月後,他又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張綱維出庭時表示,他目前最多可籌到6千萬元保金及2千萬人保;且他罹癌的母親身體狀況越來越遭,已暴瘦20公斤、時常暈倒,急需他出獄照料。
劉煌基則條列3點說明,首先,北院民事執行處將於下月10日前往遠航辦公室強制執行,騰空所有動產、將機棚歸還臺北航空站,但遠航目前沒有員工,必須由張綱維親自處理,否則所有動產會以廢棄物方式處理。其次,張綱維遭羈押至今10個月,期間已配合還款共約10億元,後續也需由他出面處理;張綱維也願意配合所有強制處分措施。
張綱維說,他真的莫可奈何。他重申,遠航是他獨資的公司,作帳方式也是民航局金檢交辦他做的,只是檢方不認同,「從頭到尾無論資金、房地產都是我個人的」,可能有左口袋、右口袋的問題,但絕對沒有掏空,否則為何沒有任何被害人?兩岸關係不好的這5年公司虧損非常嚴重,加上疫情才會周轉不靈,「被害的只有我自己」。
但檢方認為,張綱維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確實有逃亡之虞,而先前經法院裁定羈押後,時空背景均沒有重大變更,且張綱維犯罪所得甚多,仍有羈押必要。庭末,法官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再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