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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擬設「量刑委員會」 或為二級獨立機關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由於審判獨立的原則,保障法官量刑時不受他人影響,但有時類似案件的量刑結果卻有很大差異,讓外界霧裡看花,甚至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賴。為此,司法院25日舉行第12次「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會議」,擬將該委員會設為法院二級獨立機關,使量刑準則具法律效力。

刑事廳於會議中報告指出,重新擬具的草案中將量刑委員會規劃設置為司法院的二級獨立機關,並將量刑委員會辦理事項、組織、會議決議及量刑準則如何訂定、修正、廢止等相關規定列於「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中;有關量刑通則等相關規定則另外擬訂於「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並明定量刑準則的效力。

多數與會委員認為,成立二級獨立機關的量刑委員會、使量刑準則具有相對法律拘束力等作為,均符合量刑委員會設置的目的。至於量刑委員會委員資格,無論為專任或兼任,其權限及量刑準則所具之拘束力均與任命程序是否具有民主正當性息息相關;而主任委員的資格是否以法官為限,與會委員看法則有分歧,並未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