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利用中共「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和中共所掌握的國家機器,包括軍隊、媒體、公安、警察、武警、國安、司法系統、人大、外交、偽宗教團體等等為迫害法輪功服務。中共的軍隊、武警直接參加綁架、抓捕法輪功學員,媒體替江氏集團散布謊言抹黑法輪功,國家安全系統為江澤民個人服務,提供、收集材料,製造謠言、提供假情報。人大和司法系統為江澤民和中共的犯罪行為披上「合法」、「法治」等等外衣,矇騙各界人民,淪落為江澤民的工具和保護傘,公安、檢察、法院執法犯法,充當江澤民的打手。外交系統在國際上散布謊言,用政治、經濟利益誘惑、收買一些外國政府、政要和媒體,對法輪功遭受的迫害保持沉默。
江澤民在1999年部署鎮壓法輪功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聲稱:「我就不信共產黨戰勝不了法輪功」,煽動和加強了中共的鎮壓意志和氣焰。在整個鎮壓的部署上,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了所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三大方針,由此展開了一場全面的鎮壓運動。(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