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警分局偵查隊王姓偵查佐,原負責承辦毒品調驗人口強制驗尿業務,後遭調任一般外勤隊;但他仍私下通知3名應採檢人到局採尿,因此遭查出曾涉嫌掉包檢體,意圖替毒品人口脫罪。分局訊後依涉偽造公文書、公務員圖利罪函送檢方偵辦,並擬記兩大過免職。
警方調查,王姓偵查佐原任偵查隊鑑識小隊,負責鑑識採證工作,並兼任轄區毒品調驗人口強制驗尿業務,但由於分局發現他採證經常出錯,因此決定將他調往一般外勤隊。未料,工作交接後,王員仍在1月9日、10日趁新任承辦人員休假或下班時,私下通知3名應受尿液採驗人到分局採集尿液。
然而,其中1名毒品人口至分局報到時,王員卻不在,因此由偵查隊其他值班人員替其驗尿;但該名毒品人口竟從懷中掉出1瓶事先準備好的尿液罐,意圖掉包檢體,因而東窗事發。經值班人員向上通報,分局回溯1月時由王員經手採集的3瓶尿液檢體,經刑事局檢驗後發現其中1瓶尿液DNA檢體,果然與當事人不同。
王員雖否認犯行,分局訊後仍依涉犯偽造公文書、公務員圖利罪嫌,將他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但分局認為,王員違法處事圖利他人,有損執法機關聲譽,因此召開人評會,擬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予以兩大過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