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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嗆陣前起義 律師:已犯外患罪

律師黃帝穎8日表示,白狼所講內容已符合《刑法》外患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律師黃帝穎8日表示,白狼所講內容已符合《刑法》外患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針對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在中共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上嗆陣前起義,律師黃帝穎8日表示,白狼所講內容已符合《刑法》外患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至於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申請依親移民臺灣,他說,向華強是香港知名黑幫人士,須避免黑幫對臺滲透,或中共透過代理人在臺培養新代理人。

黃帝穎說,《刑法》外患罪修正後,已把中共政權納入外患罪境外敵對勢力範圍,外患罪處罰預備犯與陰謀犯。白狼所講的內容,包括培養國內中南部年輕人轉紅、陣前起義等,意指組織犯罪黑幫、用黑幫勢力進行顛覆國家政權,已危害中華民國社會安全及國家安全,符合《刑法》外患罪第104條,陰謀讓中華民國領土變成中共政權「預備階段」,刑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目前陸委會已表態支持檢警調偵辦白狼案。黃帝穎說,警方最近已大動作掃黑,包括掃了幾個統促黨成員。檢調單位、國安單位針對白狼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做進一步偵查,至少要掌握組織犯罪的人事與金流,有哪些中南部年輕人參與、透過哪些資金進行組織犯罪。而黑幫掌握的武力一定高於一般民眾,須清楚了解他們所掌握的武力到達什麼程度。

白狼是否被中共指示、授意?黃帝穎說,中共官媒沒有新聞自由,一定是配合中共統戰臺灣的政治策略或統戰心戰喊話等做採訪,白狼受訪可能是配合中共的指示、授意。白狼在中共官媒上的表態,很清楚透過黑幫方式進行滲透,對國內而言就是中共對臺威脅檯面化。

黃帝穎表示,中共資金滲透臺灣黑幫系統或宮廟等,現階段《反滲透法》沒辦法治理,須另立專法。立法院尚未通過的「境外敵對勢力透明法」案,概念是把資金透明化,要求政治資金攤在陽光下,可防範於未然,有其必要性,可參考美國《外國人代理登記法》或澳洲《反滲透法》。此外,未檯面化的中共資金在國內進行滲透,需要透過「境外敵對勢力透明法」進行查察。

向華強依親移民 不排除受中共指示

對於向華強申請依親移民臺灣,黃帝穎說,有兩個層次,一是向華強是香港非常知名黑幫代表人士,親中的態度也非常清楚,站在臺灣國家安全、社會安全角度,須避免黑幫對臺滲透,或中共透過代理人在臺培養新代理人。

另外,如果連向華強如此親中的代表人物,在香港都待不下去,突顯香港目前的法治或經濟環境非常嚴竣,已不太適合正常的投資者進行投資。

關於向華強有沒有可能被中共指派來臺侵蝕我方影視圈?黃帝穎說,不排除這個可能。向華強在香港的影視圈非常有影響力,早期大家都叫他龍五,而他所帶來的資金無法透過現行制度予以掌握,也突顯「境外敵對勢力透明法」的重要性。

「向華強目前沒有具體的政治宣示,無法連結他就是中共透過黑幫勢力對臺滲透的一環。」黃帝穎指出,有聽到一說是目前香港經濟環境非常差,他可能已經無法製作新電影或影視創作,沒有自給空間,就算再怎麼親中也待不下去。或可能像馬雲一樣,縱然是經濟大亨,但在中共權鬥過程可能靠錯派系,面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