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26日在北市交通會報中報告「北市停車欠費催追繳及強制執行成果」,據統計,北市去(109)年停車欠費達22萬餘件、金額超過新臺幣2,600餘萬元。對此,市長柯文哲指示,「認車不認人」,若欠費1週就列拒絕往來戶,路邊停車則貼上警告單。
據北市停管處統計,去年停車欠費件數共有22萬8,912件、催收金額達2651萬6,950元;移送強制執行件數21萬餘件、移送金額2,500餘萬元,並成功追討1,723萬餘元。
對此,柯文哲認為,欠費狀況應採取「認車不認人」機制,欠費若達1週,公有停車場將其列為拒絕往來戶、路邊停車格則貼上「欠款」警告單,2個月後再進入催繳程序;欠費超過1個月就一律拖吊。他表示,這樣應可解決95%以上不繳停車費的案件;並勉勵公務員要有執行公權力的勇氣。
停管處長李昆振則表示,依據北市現有機制,民眾只要欠費超過300元就會收到催繳簡訊,如果是更嚴重的欠繳大戶,一旦車輛停入公有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時,市府可以馬上知道位置,並通知行政執行分署強制拖吊。停管處會研議市長意見,可能與原做法併行;但如果民眾只是一時忘記的小額欠費,還是會等積欠到一定金額後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