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韓國攻讀博士學位的28歲臺灣女子曾以琳,去(109)年11月在首爾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時遭酒駕撞擊身亡。她的親友連署向韓國總統府青瓦台請願,盼能加重酒駕刑責;韓國政府當時也允諾嚴懲酒駕者。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韓國檢方8日對肇事者求處6年徒刑。
曾以琳是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的女兒,去年11月在首爾街頭過馬路時,遭酒駕者闖紅燈高速撞擊後不幸身亡。雖然依韓國國會2018年通過的現行法規,酒駕致死刑責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但曾女的親友仍透過青瓦台「國民請願」問政平台發起連署,盼韓國政府能再加重酒駕肇事刑責。
由於連署在短短5天內即達到20萬人門檻,韓國行政安全部警察廳次長宋敏憲也代表政府回應,政府已於2018年修正《道路交通法》及「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強化酒駕刑責,但他並未提及再次修法的可能性。經警方調查,肇事者於事發時已達到應吊銷駕駛執照的爛醉狀態,會依法給予嚴懲。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日開庭審理此案,檢方表示,肇事者過去曾2度因酒駕遭判罰金,而這次犯行更為重大,因此請求法官處以6年有期徒刑,相較一般韓國酒駕案件算是重懲。
據韓國媒體報導,曾女家屬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被害者家屬對愛女命喪他鄉悲慟不已,希望這種憾事不再發生,並表達家屬不願與肇事者和解、希望法院予以嚴懲的立場。肇事者辯護律師則主張,肇事者已深切反省,但因疫情而難以親自向家屬懺悔、尋求和解;肇事者最後陳述時也再次表達歉意,祈求被害者家屬原諒。一審將於4月14日宣判。
對此,曾慶暉憤慨表示,他對這個結果十分不滿意。如果在肇事者第1次酒駕肇事時就能予以重懲,也許他的女兒就不會被撞死,因此他拒絕與肇事者和解。他已與子寫了中文、英文信各一封,準備委託律師交給承審法官,請求對肇事者更嚴厲處罰;另籲請韓國政府加重酒駕刑責,勿讓女兒白白犧牲,挽救更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