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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祭網紅版肥咖條款 財部:在台有收入國稅局會查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美國政府要求Youtuber必須繳稅,在29日的立院財委會上,立委關切台灣掌握Youtuber稅源的狀況,財政部長蘇建榮說,「國稅局都會去了解,都會去查。」會計師事務所則說,要關注多重課稅的問題。

Google已在官網公告,如果創作者有收益源自美國觀眾,依規定,Google有責任收集其稅務資訊、扣繳稅額,並向美國國稅局申報。Google最快或從2021年6月起開始扣除稅額。

台、美尚無租稅協定,扣繳率為30%;若未主動申報稅務資訊,美國將從「全球收益」中直接扣繳24%作為懲罰性措施。

台灣網紅全球收益共新台幣100元,其中30元來自美國,主動申報的話,僅需就30元的30%扣繳9元稅款。若未申報,則要直接從全球收益100元中扣繳24%,稅額將上升至24元。

29日立法院財委會,立委賴士葆關切,網紅要繳給美國的稅逃不掉,台灣有無掌握稅源,會不會產生台、美雙重課稅的狀況。

蘇建榮說,按規定,網紅收入中如果有美國來源所得,就要向美國繳稅,如果是境內居住者,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也要在台灣繳稅,「國稅局都會去了解,都會去查」。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提醒,YouTuber將來可能會面臨同一筆收入的多重課稅。以台美為例,台灣與美國皆可能認為此筆收入為各自國家的來源所得,因此在美國扣繳的稅款,是否能在台灣所得稅申報時進行抵扣,仍待進一步探討。反之亦然,各國對數位課稅的規定仍在緩慢發展中,因此,將來是否會推出合理規避多重課稅的法令仍待觀察。

YouTuber「分享家-羽」拍影片指出,對於用英文創作內容的YouTuber,被課稅的影響比較大,國外許多創作者對此一片哀號,有各種質疑和批判。

不過,「分享家-羽」分析自己頻道來自美國的收入非常少,大部分來自台灣、香港等華語市場,因此30%稅率對他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