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指出,截至今年2月底,我國民眾持有高收益債券基金及主要投資高收債的新興市場債券基金,金額達新臺幣1兆229億元,占國人持有境外基金近3成;金管會提醒,投資人應了解投資高收益債券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3大風險,須充分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金管會證期局週二(4月6日)數據指出,截至2021年2月底,我國投信共發行54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另有4檔持有高收益債券的債券ETF,合計規模達2,184億元,占整體投信基金規模4.5兆元的4.8%。
另外,總代理人已引進67檔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以及10檔主要投資高收益債券的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合計1兆229億元,占國人持有全部境外基金金額的27.6%,接近3成。
對此,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高收益債券基金淨資產價值有60%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的高收益債券,也就是外界俗稱的「垃圾債」,投資風險相對較高。
蔡麗玲提醒,民眾投資高收益債券,應注意三大風險;第一是「信用風險」,高收益債券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會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的信用風險。
第二是「利率風險」,蔡麗玲說,債券容易受到利率變動影響價格,民眾須承擔利率風險。
第三則是「流動性風險」,高收益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出現無法在短期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