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免遭強制執行,但沒涵蓋其他保險給付。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擴大適用範圍,未來只要是勞保條例所定的保險給付,都可以開立專戶存入,內有存款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勞工保險條例》明定,勞工保險分類及給付,分為普通事故保險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等5種給付,以及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等4種給付。
現行勞保年金請領人若有債務問題,可向指定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專戶,避免因為債務問題而讓匯入一般帳戶的金額被扣押或強制執行,影響基本生活所需。《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後,其他1次金給付也可以透過開立專戶請領。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禁止扣押專戶的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一次金,也有必要保障,且考量其餘勞保給付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開立禁止扣押專戶,藉此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基本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