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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官員收賄亂發建照 北檢約談8人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建管處驚傳收賄案。臺北地檢署調查,104年「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已故的黃姓包商,為在短時間內取得建案使用執照,涉嫌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時任幫工程司謝國立等人,在位實際審查的情形下,即於1天內合法執照。北檢4月13日約談公務員及業者共8人到案。

臺北市北投區「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土建工程部分,當時是由靠行裕泰坤公司的黃姓業者(已歿)向得標廠商長泰金公司所承攬;承攬契約明定,黃姓業者必須在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建案使用執照,若工程延宕,每日需繳納10萬餘元的違約金給長泰金公司。

眼見大限已到,黃姓業者為避免繳納高額違約金,竟涉嫌透過跑照業者黃士勳擔任白手套,以現金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工程員王德全等人;而2人也在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的情況下,即在1天內火速簽准核發使用執照。

檢方也查出,由於市長柯文哲要求全面檢視臺北市內建築二次施工是否違建,黃姓業者再次透過黃士勳,分別以5萬元行賄建管處查報隊約聘工程員楊忠翰、使用科約聘工程員胡朝養;而兩人也涉嫌在未經實地勘查的情形下,無視現場疑有陽台外推等違規,竟放行通過違建複查。

至於相關行賄款來源,檢調查出,是由黃姓業者先獲得裕泰坤公司總經理王勁中同意,分別經黃士勳及工地主任劉書瑞過目後,再由裕泰坤公司先出帳部分款項,之後再由裕泰坤公司向長泰金公司請款。

因此,檢調4月13日兵分19路搜索,並約談涉嫌行賄的長泰金公司總經理羅國郎、裕泰坤公司總經理王勁中、工地主任劉書瑞、白手套黃士勳,以及收賄者謝國立、王德全、楊忠翰、胡朝養等8人到案。全案朝向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受賄罪等方向偵辦。

對此,臺北市政府表示,市府對同仁品操一向從嚴要求,並秉持「不枉直、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建管處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之員工,將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