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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執行防疫違規案 士林分署查封出境義務人房屋

士林執行分署查封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移送執行的蔡姓義務人房屋,並於現場留下通知單。(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士林執行分署查封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移送執行的蔡姓義務人房屋,並於現場留下通知單。(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為避免防疫產生漏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指示全國13個分署於4月20日針對防疫案件展開第三波強力執行專案。士林執行分署表示,針對臺北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3、4月移送案件,經查得義務人名下有存款、不動產等財產者,除執行查扣外,更查封不動產、限制出境。

士林執行分署20日指出,一名蔡姓女義務人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新臺幣10萬元,並於4月15日移送執行,執行官於當日至她的住所欲現場執行時,赫然發現蔡女早已於2月14日離境前往中國;士林分署隨即會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管委會主任,查封蔡女所有位於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的不動產。

士林執行分署查封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移送執行的蔡姓義務人房屋。士林執行分署查封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移送執行的蔡姓義務人房屋。(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蔡女房屋附近實價登錄價格約1,800萬元,士林執行分署指出,雖然該不動產價值與滯欠罰鍰的金額差距極大,但為貫徹政府防疫政策及展現強力執行防疫案件的決心,基於財產保全的目的仍先行予以查封,並於現場留下通知單,呼籲蔡女回國後務必要儘速繳納滯欠罰鍰,以免不動產遭到拍賣,以兼顧「公義與關懷」的執行理念。

此外,另名同樣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的林姓義務人,經士林執行分署調查,林男設籍於板橋戶政事務所,但行蹤不明,名下僅有一部2006年馬自達汽車,且所在不明;考量他有入出境紀錄,因此予以限制出境,並持續追查他的車輛。士林執行分署強調,只要查獲林男車輛行蹤,就會進行查扣、拍賣,以清償滯欠的罰鍰。

士林執行分署也提醒,若義務人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如未繳納又不辦理分期,士林執行分署勢必將強力執行,除扣押查封義務人財產外,也會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況下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以落實政府公權力,共同守護臺灣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