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世紀報》(The Age)及《雪梨晨驅報》網站週日(5月2日)報導,《世紀報》記者稍早依據維多利亞州《資訊自由法》,要求維州政府公開2017年與中共政府簽訂的一項協議內容,但遭以協議涉及「保密」(confidentiality)內容為由拒絕。
《世紀報》及《雪梨晨驅報》報導指出,協議內容關於中共國有企業參與維州公共基建工程計畫,渉及金額高達澳幣500億元(約新臺幣1兆零800億元)。
報導指出,一般媒體依據《資訊自由法》要求公開資料後,政府通常會在30至45天內回應;不過,這次要求維州政府公開2017年與中共政府簽訂的協議內容,拖到5個月後才回覆。報導提到,聯邦政府目前正審查有關協議的內容,以便判斷是否有任何不符合澳洲外交政策的內容。
報導引述澳洲國防情報組織前中國事務主管蒙克(Paul Monk)指出,有關協議可能涉及協助中資競投維州公共工程的內容;他還指維州政府的隱瞞態度,啟人疑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