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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學雜費 最高調漲2.5%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教育部日前公布110學年度各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經固定公式核算後為1.26%,若學校前一學年度未調整過,最高可調漲2.5%。若各大專校院欲調整110學年度學雜費,最遲須於5月31日下午5時前提報至教育部核定,預定7月中旬前公告審議結果。

現行學雜費調整機制,由教育部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110學年度計算出的基本調幅是1.26%,較去年1.4%稍低,是近4年最低的一次。

依照規定,去年未調漲的大專今年可加計申請,但每年度調整上限為2.5%。去年因受到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沒有任何一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因此,今年各校最高都可以申請調漲2.5%。

另外,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0條規定,符合具有完善之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等條件的大專,可申請放寬基本調幅到1.5倍。但教育部表示,過去5年都沒有學校在審查後符合這項條件。

各大專校院若研議調整學雜費,教育部將先確認是否符合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家長代表組成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的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