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感謝上天,讓我在歡樂、富足、愛心的環境中成長,也因而讓我在揪心的時候,能知道如何紓解,在挫折的時候,不至於自責崩壞,最重要的是,讓我能夠以善良與人相處,以愛心彼此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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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時期,經常有一位老婆婆到我家,她從不走正門都是走靠近廚房的側門。像是有默契一樣,每次祖母總是會端一碗滿滿的飯菜給她吃。間接的,從她的口中,知道她似乎受到媳婦的欺凌。每次祖母都不多話,只是安慰她。
經常在快要開學的時候,常會有一位中年人帶著他的女兒前來找我父親,請求我父親幫忙繳學費。父親每次都很有禮貌的接待他,並且鼓勵他的女兒。
這段期間,不知不覺中,我已經在心思中被植入了,「要有心去幫助需要的人,而且知道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去給予別人」。
父親是位高考第一名的律師。由於法律人的本質,他經常給我們一些臨場的法律教育,也就是他所接案件的實例。
有次父親接了一件交通事故的案件。他的委託人是騎車撞人的被告。那時候大家騎的可都是腳踏車喔!當事人說他看見原告躺在地上,就好心的過去幫忙救助,結果昏昏沉沉的原告說是被告撞了他。
父親再次召集我們進行法律教育,他說了一下案情,然後告誡我們,以後看到車禍要過去幫忙,要稍遠的停下車子,然後再走過去幫忙,不然被撞的人頭昏昏的,很可能就會指你是撞他的人。
這件事讓我學到,要幫助人但是也要保護自己,也就是處事要冷靜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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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時,學生到撞球間去撞球是要記大過的,尤其是當時臺中市鬧區的綜合大樓,繁華熱鬧又複雜,裡面的撞球間常聚集許多的不良少年,更是被列為學生不得涉足的禁地。
民族路教會離綜合大樓不遠。有一天,蔡一信牧師特意帶著一群青年團契的學生,到綜合大樓去撞球。打完了以後,又帶大家回到教會。他問大家,去綜合大樓撞球,現在有什麼感覺?於是大家七嘴八舌的討論了起來。最後,蔡牧師的結論是,不是撞球讓人變壞,讓人變壞的是人,不好的人。
我那時候年紀尚小,沒有參與這個當時驚世駭俗違反校規的活動,而是事後聽得的。這事讓我懂得,事情不能只看表像,要深入本質。
接著繼任的是紀彰龢牧師,他非常勤於探訪會友,結果騎的腳踏車竟然從中間斷裂成二截。長執會為此開會,決定買一輛摩托車給牧師使用。那時候摩托車算是高級的交通工具。
這事讓我有些感動,懂得人必須勤勞於自己的職守,一個努力的人會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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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國留學進入了喬治亞州立大學,有次為了省錢,打算將一本書拿到外面影印,不料在門口警鈴響了,圖書館員說我沒有 check out 登記借出,屬於違規,我辯說我只是要拿出去影印就會放回去。問題是那天我沒有帶借書證,就在一言一語時,一位不怎麼熟識的同是臺灣來的同學剛好在附近,他很快的走過來拿出他的借書證,向圖書館員說要幫我 check out,於是事情解決了。
他背負的是我沒有還書,他必須負責賠償的責任。只是沒有交集的見過的人,卻願意而且熱心的伸出援手,當下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感謝。
30年過去了,我忘了他的容貌,也忘了他的名字,但是這份感謝仍然存留心間,未曾消散。這事讓我學得樂於助人,即使我並不認識他們。
如今,我每在高速公路的出口,或是加油站門口,或是超市附近,只要有人乞討,我必然多少給點錢或是買點吃的給他們,即使是看起來年輕力壯的,我也是如此相待,因為每個人的遭遇都不相同,我們不知道他們遇到的困境是什麼,總是應該以愛心,以同情去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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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我經常感謝上天,讓我還有些許能力可以幫助他人。
每次在公路上看到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和撞爛的車子,我都默默的為車禍中的人祈禱,祝願他們沒有死亡和重大的傷害,這是我唯一能為他們做的事。
這時候我真的是愛莫能助,但是我總是將我祝願的心意,藉著禱告傳送出去。
或許有人會質疑說,你的一生太過平順了。我有沒有揪結,有;我有沒有痛苦,有;我有沒有挫折,有;我有沒有起過惡念,有。
但是,我有這些人、這些事的教導與經歷,我存著感謝的心都走了過去。我的生命就是經由這些點點滴滴塑造而成的。
所以我的心中充滿感謝,感謝這些人,感謝這些事,從過去直到現在,直到將來,最後當然是帶著感謝安然入土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