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祕書長羅文嘉於2019年7月間,因公開指稱「中天電視接受中國資助」、「我們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個紅媒」等語,遭中天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旺中集團在2018年前的11年內,共接受中國補助152億餘元,因此認定「紅媒」是客觀描述,予以不起訴處分。
羅文嘉於2019年7月15日接受「寶島聯播網」主持人鄭弘儀訪問時表示,中天電視臺接受中國資助,「我們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個紅媒」,只是臺灣還沒有完善法律來規範、管理。因此,臺灣也有立委提出「外國代理人審查制度」,代理外國人從事任何行為,相關資訊都要揭露出來,「中天你拿了北京多少錢,這種資訊都要誠實申報」。
羅文嘉當時也強調,這個媒體的確結合對岸、對臺灣有敵意的北京政權,掛勾在一起,利用臺灣媒體的言論自由,企圖破壞臺灣的民主制度;而且從旺旺的財報就可得知,一個媒體竟然接受對立政府的資助,在另一個國家通行無阻,這是不可思議的。
不過,中天隨後也發出聲明反駁,拒絕羅文嘉貼上「中天就是紅媒」的標籤,強調中天是基於「真道理性,真愛臺灣」的理念,秉持媒體自由精神、善盡媒體責任,可昭公信;並對羅文嘉損害中天信譽等行為提出訴訟,以維護權益。
然而,北檢調查,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當年買下中視、中天之後,曾向時任中國國臺辦主任王毅報告此事;經清查金流後也發現,旺中集團在2018年前的11年內,共接受中國補助152.6億元,並曾另外收取美金500餘萬元的廣告費、上百萬人民幣的租金。
檢方考量,羅文嘉指「中天是紅媒」屬於客觀描述,且紅媒一詞僅是形容該媒體的政治光譜偏向,不見得會扭曲新聞內容、只是報導選題的問題,因此認定羅文嘉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