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11日三讀通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從現行的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文化部表示,業務升級將有助增進台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等能量,並讓臺灣文學內容,更能走進國際舞臺,被世界看見。
三讀條文規定,文化部為辦理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文物、史料的蒐集、整理、保存、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業務,特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三讀條文明定,文學館除基本的臺灣文學研究、資料蒐集、出版外,也增列調查任務,典藏部分增列文物登錄、修護及保存、數位應用等,業務也包含形象推動、品牌行銷及交流等。
對於歷史博物館與文學館升級為三級機構,文化部表示,此舉彰顯對臺灣歷史與文學的重視,藉由組織升格強化業務推動量能,讓臺灣人民對於自己國家的歷史與文學故事能有更廣泛認識,也讓有臺灣價值的文學內容更能走進國際舞臺,被世界看見。
文化部說,未升格前,歷史博物館僅為四級機構層級,專業及跨界人力質量有限,館務推行上也有諸多限制,留用專業人才不易,與國外國家級博物館合作交流時難對等進行,導致國際文化交流受限制。
文化部認為,升格後將有三大效益:為國家博物館歷史學領域深耕人才優化專業、強化歷史文化研究應用能量、廣納多元專業人才提升館務營運之高度與廣度等。
李永得:彰顯文協百年意義
對於臺史博及臺文館從四級升格到三級機構,文化部長李永得說,感謝不分黨派委員多年來關切及支持博物館事業發展。今年正逢臺灣文化協會成立一百周年,值此時刻,臺史博及臺文館能升格為三級機構更顯其意義。
文化部指出,升格後,臺史博將深耕文史人才與優化專業、強化研究應用能量、擴展博物館多元專業觸角、豐厚文物典藏內涵;臺文館將強化培育修復人才及文物徵集實力、擴增文學空間及連結文學家族。
文化部表示,臺史博及臺文館的組織法施行日期將另報行政院核定,並規劃於文協百年之際舉辦對外宣告活動。
臺史博及臺文館升級後,將與國立臺灣美術館、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等場館列為同一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