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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兒虐案頻傳 議員批裁罰金六都最少

議員謝志忠(右)、王立任、張玉嬿(中)質詢時批,臺中市近期違反《兒少法》案件為六都最高,但裁罰金額卻為六都最低。(記者黃玉燕/攝影)
議員謝志忠(右)、王立任、張玉嬿(中)質詢時批,臺中市近期違反《兒少法》案件為六都最高,但裁罰金額卻為六都最低。(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虐兒零容忍」是全民共識。台中市近期違反兒少法重大情節、保母及托嬰中心違規案件,為六都最高,但裁罰金額幾乎為六都最低。對此,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提出質詢,相較北市、新北一出手就是10萬元,社會局是守護業者、還是守護寶貝?

對社會局執法態度,謝志忠表示,根據各縣市裁處公告,近年各縣市公告姓名之兒少法違法案件,從108年至今,台中違反高達76件為六都最多。從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臺統計「保母、托嬰中心違規案件」,台中是六都最高達23件;但對於施虐者的責罰,卻幾乎是不痛不癢。

他說,根據兒少法,違反者可處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但台中裁罰幾乎都是基本款六萬,達九成以上;「這樣子違規者真的會怕嗎?」反觀台北與新北一半以上違法案件,罰款超過10萬者、甚至有30萬的,還有的被勒令停業。

王立任表示,台中市違反兒少法的案件這2年居高不下,社會局應積極提出配套措施。台中市目前虐兒裁罰基準第一次為6萬,然桃園市第一次處罰為6-14萬元,台北市第一次處罰為6-24萬元,相較於其他縣市標準顯然偏低。要求社會局必須拿出態度,加重懲處,落實「虐兒0容忍」,防止悲劇發生。

社會局回應表示,市府積極辦理通報人員訓練及社區宣導,提升責任通報人員敏感度,因此通報率較高,反而有助及早介入個案。市府會加強訪視稽查輔導托嬰中心,降低不當對待事件。

針對裁罰金額標準,社會局說明,身心虐待可裁罰6萬元至60萬元,由於個案涉及情節各自不同,裁罰基準第3點明定「得依案情情節之輕重,依本基準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並非僅依違規次數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