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台升為第三級警戒後,民眾出門須全程配戴口罩,基隆市長林右昌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違反者經勸導不聽,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將嚴格執行。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巡佐李守仁、警員林杞強,5月22日15時許於本市中正路段執行勤務,發現男子騎乘機車未依規定戴口罩,警方即上前攔查勸阻,經告誡取締後該民才將機車停靠路邊,並從機車置物箱內拿出口罩戴上,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舉發,全程錄影蒐證後函移衛生機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應嚴格遵守防疫之規定,外出一律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一律開罰。如民眾發現未戴口罩或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者,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