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當一個優秀的華裔女子因她的膚色被剝奪在哈佛上學的平等機會,還要她必須以多元化之名接受這個結果,或者告訴她這是在糾正一些歷史錯誤,而這是她壓根沒參與過的,這種結果同樣也是醜陋的。」
《華日》評論,幾乎每天都會聽說拜登政府或其他機構根據個人膚色制定政策,但這跟內戰和民權運動中爭取並最終贏得平等權利不同;如果最高院決定審理「亞裔招生歧視案」(學生爭取公平錄取訴訟哈佛大學案)上訴,將會有一個難得的機會來重申美國的平等權利原則。
哈佛大學招生辦公室此前被指涉嫌歧視亞裔美國人的入學申請,在學生分數相當時,更傾向於接收白人、黑人及西班牙裔,而不是亞裔的申請者。2019年,美國聯邦法官裁定哈佛大學沒有涉及歧視,隨後原告向最高院提出上訴。
目前,最高院已經受理了槍枝權利和墮胎案,並將在秋季開始審理。
文章說,可以想像,最高院不願意審理種族這個敏感問題;不過當美國處於已經被證明的、具有破壞性的方式進行分裂時,最高院假裝看不見,恐造成更大的利害關係。最高法院大法官被賦予終身任期的本身,就是為了避免「充滿政治色彩的問題」妨礙大法官們中立運用法律。
2019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發現,73%的美國人表示,大學決定錄取學生時,不應考慮種族或族裔;這個比率在非裔受調查者中也有62%,西裔的支持度也達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