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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須維持開業、可調整營業時間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臺灣本土疫情升溫,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金管會週二(5月25日)表示,因應疫情,銀行業得授權以「較彈性」的方式提供金融商品及服務,也開放銀行業調整各分行的營業時間,但不能不開行,且銀行須先向銀行局申請,經核准後才可調整營業時間。

臺灣疫情嚴峻,不斷延燒金融業,已有18家金融業者通報29名員工染疫。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為保障金融從業人員安全,且維持營運不中斷,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任一縣市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之期間,銀行業得授權以「較彈性」的方式提供金融商品及服務。

莊琇媛表示,銀行業提供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如果須要以當面、親自臨櫃辦理者,得於符合內部控制之原則下,採行其他替代性的方式辦理,例如採線上傳遞、傳真、電子郵件辦理;等疫情趨緩,事後補徵提合法文件等。

至於是否可調整營業時間?莊琇媛表示,目前銀行分行的「共同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的早上9點至下午3點半,過去銀行只有延長營業時間,一般情況下,並無調整更短時間,現在因為疫情,如果銀行評估要比共同營業時間短,可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調整營業時間。

針對疫情熱區例如萬華區,可否暫時不開行?莊琇媛表示,暫時不開行牽涉到太多因素,像是疫情的狀況與客戶需求,原則上來講是開放可調整營業時間。若經核准可調整營業時間後,金融機構必須事先公告,避免民眾撲空。